沈阳市粮食局是负责全市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具体政策、规章,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二)拟定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宏观调控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粮油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级储备粮计划的具体落实,承担市级粮油储备的收购、储存、轮换、调拨、销售等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市粮食应急工作,拟定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负责全市军粮和救灾粮供应行政管理工作。(五)拟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粮食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广粮食科技成果和加工技术。(六)负责对全市社会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区域的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许可的监管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市粮食市场信息网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统计分析工作。(七)负责拟定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八)指导所属单位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有关政策性粮食经营、储备的价格和补贴办法。(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